最近支付宝的相互保上线了首例陪审案件,超过25万陪审员在5个小时内参与了投票。
锦妹也投了,投的反对票。
虽然在情感上,锦妹希望每个人在困难的时候都能有一笔救助金,以便渡过难关。但是,出于理性、道德和职业素养上的考虑,锦妹还是投出了反对票。
事情是这样的:
相互保互助成员唐某于2018年10月31日加入相互宝。由于意外,不小心跌入3米深的洪涝沟中,入院诊断为双股骨折,后陷入深度昏迷。医学诊断已达到相互宝赔付标准。
但是,调查员在核查中发现,唐*因为皮肌炎长期服用激素类药物“醋酸泼尼松片”,不符合加入前健康告知(近两年内没有连续服药超过30天)要求。
遂调查员初步审核给出不符赔付10万互助金的意见。
但唐某妻子认为皮肌炎并非导致意外和昏迷的原因,连续服药的情况也早在两年前,并不违背健康要求。所以她并不认可调查员结论,于是便发起赔审机制。
案情刚进入赔审机制,就大家被讨论的不亦乐乎。
然而在5小时后,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唐某的妻子决定撤回赔审,维持调查员结果。
此时25万赔审员投票结果,也是57.769%支持调查员意见,此案情以相互保不予理赔而结束。
再来具体来说说,为什么锦妹投了反对理赔。
原因很简单,相互保的健康告知已经说明:“近两年内没有连续服药超过30天”,既然加入相互保计划,就理应遵守其规则。
相互保只是一种互助机制,它不是慈善机构。也许是出于疏忽,也许是故意隐瞒,总之,唐某不符合健康告知,自然不能得到赔付。
10万元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可能是一笔不算少的钱,但是相互保的机制让这笔钱由四千多万个人来分摊,众人拾柴火焰高,这样算下来每人要付的钱连1分都不到。
这样的算法是没错的,但是,一旦开了这样的先河,接下来又有多少明知不符合健康告知的人来加入?
又可能会有多少已经患病的人隐瞒健康告知来参加相互保呢?
确实,一个两个不影响什么,千个万个呢?这样下去,后面赔付会有多高?说了相互保不是慈善机构,这样对于那些严格遵守健康告知,按时给付互助金的人来说公平吗?
锦妹还看了这次陪审团投票结果,虽然有57.769%的陪审团支持调查员的意见,但仍然有42.231%支持申请人。
作为一个“狠心”票选了支持拒赔的人,锦妹问了身边几个支持理赔的朋友,为什么会支持申请人获得理赔?
基本上有两个原因:
一方面是由于同情唐某的遭遇;
另一方面是大家觉得唐某是因为意外导致的重度昏迷,而调查员目前无法出示明确证据表示,皮肌炎以及服用的醋酸泼尼松片经历与本次意外发生有直接必然的联系。
既然这两者没有必然联系,那应该予以赔付。
这样的考量没有错,但是无规矩不成方圆,你参与了规则,变成规则的受益者,就必须要遵守规则。
还有很对圈内人借势营销:“看吧,相互保不是保险,要是是重疾险的话,过了两年不可抗辩期,妥妥的能理赔。”
确实,过了两年不可抗辩期,尤其像唐某这样的情况:未告知情况与本次意外情况无必然联系,获得理赔很轻松。
但是!!!这种想法绝对是一种误导。
锦妹强调过很多次,健康告知一定要认真、如实填写。你买保险不就是为了转移风险吗?连转移风险都存在风险,你还买保险干啥?
在保险这条路上,希望大家千万不要犯糊涂。从入行到现在,锦妹已经劝退无数个带病投保的人了。
虽然说成单了锦妹也能多赚点钱,也就不用再考虑每天晚饭到底是吃腌萝卜还是腌白菜,而是两个都吃上!
但是这种违背职业道德的事,锦妹是坚决不会做的。
漫漫保险路,锦妹陪你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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